我無可無不可… 可是我身邊的人好像多半都不同意理由不外乎是性別上的認同錯亂……
於是我就開始思考:喜歡上一個人,難免會想要對方的骨肉(一個有點像你、像我的小包子,好像想想都很甜蜜?!),但在現實條件下卻註定不可能達成時,又該怎麼彌補這項缺憾──或者,就認命的忍下這分遺憾?
 
我不免想到有不少案例是這樣的:當兩個相愛的人,處在蜜月期而你濃我濃時,衝動之下領養(生下)了孩子,乍看之下一切好似圓滿了;可人不可能永遠都處在蜜裡調油的時期,在現實的搓磨之下難免要面對一些無可避免的齟齬,那麼問題來了:孩子在兩人之間究竟被迫變成怎樣的存在?
具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尚且處境堪虞,那不具血緣關係的呢?不覺得小生命很無辜嗎?
 
我很討厭人們“區隔說”,譬如異性間可以的事,到了同志間卻成了問題,理由是什麼什麼,然後再說出許多的“不可以”、“最好不要”.........感覺像是同志比較不像正常人?!(嘆)
跟愛人在一起之後,誰都會忍不住想要一個屬於雙方的孩子,有時候真的跟現實沒什麼關係;當然要是兩人是長久的關係,我贊成;不過什麼是長久呢?人都是見異思遷的物種,我很難相信長遠的關係!以這樣的前提我是不贊成“人”領養孩子,孩子是很被動的、需要被保護的存在,總不能因為大人的任性被隨意犧牲吧?!可歎的是:人們總喜歡妄為,老愛幹出任性、不負責任的事,尤其是對生命!(想想,養個牲畜都可以隨意拋棄的人,有什麼資格生養孩子?)
 
以上種種考慮我可以接受──因相愛而想要跟所愛之人共同扶養孩子──領養孩子;你可以用現實來衡量或憂慮,但請不要告訴我性向問題,不要跟我議論性別錯不錯亂的問題!我無法認同世人對於同志想領養孩子所提出的反對意見是:性別混亂、變向的在滋養性向云云。
 
我就奇怪了:性向這種天生的東西能被滋養出來的嗎?我沒聽說過!
真要像人們說的暗示、潛移默化之下孩子就會彎掉,那我也只能說:孩子的基因裡面就是有這樣的存在,跟同志雙親有什麼關係?世人老愛自以為是的強加許多東西在同志身上,自以為是的防堵作為真心讓人不屑又難以領情!怎麼一對父母要領養孩子時,你們都沒意見,同志領個孩子回家養你們全都有意見?!強調雙親跟別人不一樣是什麼意思?親子間的愛跟是男是女有什麼絕對關係?
我真的不懂!
 
至於性別混亂那就更可笑了!現在不是講究平權時代嗎?怎麼到了這會兒又冒出了性別上的歧視了?!人啊,果然都有雙重標準哪……這不正是明晃晃的曝露你們說出這些話的人,全都在性別歧視嗎?你們骨子裏依舊認為男主外女主內、男要尊女要卑的認知!那還爭什麼兩性平權?多可笑?!
孩子只要基本認知有就行了,他們不需要明白男人該做什麼、女人該做什麼,他們只要知道男生該有的樣子、女生該有的樣子(生理構造)那便足矣;至於男人該做什麼、女人該做什麼這種問題沒必要固化吧?!
呲~還性別混亂咧……可笑……
 
所以───
你同意同志領養小孩嗎?!────(((((……
 
 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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